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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租公告
www.szsoufun.cn 嵊州搜房网 2012-7-3 8:32:06 点击[0] 评论[0] 来源:

受嵊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嵊州分公司定于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厅公开拍租下述嵊州市三江城四海路剩余摊位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摊位及起租价:

  三江城四海路剩余摊位使用权共摊位5只,为水果摊1号、5号、6号、饮食摊130号、174号。每只摊位面积5.5平方米(宽2.2m、长2.5m)。摊位使用权自2012年7月15日至2013年4月9日,摊位经营户必须统一使用由市城管办设置的棚架棚布,向嵊州市容服务公司缴纳摊位棚布款每只200元,每只棚架租金120元,每只棚架收保证金600元(每只合计920元,其中保证金600元在退还棚架时退清)。经营户必须在棚架内经营、不得占道、定点经营不过线,经营期间水电由经营户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摊位起拍价标准为:水果摊1号8000元,5号为21000元,6号为18000元;饮食摊130号30000元,174号为15000元。以价高者成交。摊位使用权成交后在7月12日前一次性缴清摊位使用权租费和棚布、棚架款项。

  二、参拍报名条件:有参拍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随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三楼302室报名,并缴参拍保证金每只摊位8000元(保证金无息)。参拍保证金须于7月9日下午4:00前向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入账,现金或银行汇票,以银行入账凭据并办理报名手续为准(每项标的参拍保证金须分项缴纳,拍租多摊位标的应按总量缴纳,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作无竞买资格处理。棚架费用920元由成交者缴纳至市容服务公司,原棚架保证金已缴纳者,只缴纳棚布费和棚架租金费,未成交者,参拍保证金在7月13日起凭发票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开户银行:工行东城支行;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211027419248018638;地址:嵊州市兴隆街2号。

  三、看样咨询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为看样,看样由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看样,拍租报名咨询电话:83111028、83111988、83360393、83895333。

  

  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

  嵊州分公司

  2012年7月2日

  嵊拍公告[2012]第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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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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