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7日上午,《嵊州市域总体规划评估》论证会在嵊州宾馆宴会厅召开。
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处长宋炳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友庆,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市府办、市政协城环交委、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统计局、开发区(浦口街道)、城南新区(三江街道)、高新园区(三界镇)、旅游度假区(旅游局)、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黄泽镇、鹿山街道、剡湖街道、仙岩镇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杭州市规划局原总规划师李子松、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王富更受邀参加论证。
会议认为,本总规实施评估现状调查深入,指导思想明确,编制规范、评估内容全面,评估结论准确,基本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和嵊州的实际,会议原则同意该评估报告。
会议最后明确,嵊州要及时根据会议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备案,并抓紧开展新一轮嵊州市域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