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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嵊州搜房网 2019/11/7 14:48:21 点击[0] 评论[0] 来源:

[导读]干货!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小伙伴们

今天小布为大家讲讲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事

申请材料目录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

 

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0575-12329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嵊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行政服务中心4楼D区)

 

办公时间

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网上申请地址

“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例外情况

(一)未在绍兴市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2.购买房改房: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安置房结算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拆迁差价结算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二)购房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另须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购房职工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另须提交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有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非绍兴市购房提取,另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在购房地的户籍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另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

1.办事群众需对电子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本事项“一证办”限于“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提前部分或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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