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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不动产交易登记
一、受理范围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设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7/6/23 14:35:37 2346 2 -
一、受理范围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三、实施机关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嵊州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嵊州市地税局
四、办理期限
序号
责任部门
事项名称
办理时限
1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3个工作日
2
建设局
不动产交易
即办
3
地税局
即办
五、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2)共有人分别持证的,另收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六、办事流程
温馨提示:为方便群众,申请人如需选择快递送达证书的,请在办件受理时向受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将在办理结束后,及时将证书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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