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按标题 按内容

首页 > 置业指南 > 正文

 

办理房产转让需要的手续
www.szsoufun.cn 嵊州搜房网 2013-4-11 8:01:38 点击[0] 评论[0] 来源:

一、办理房产转让需要的手续

1、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此外,凡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和申请转移、变更登记,然后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法定程序办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

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做了明确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需办理出让手续,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是不改变原有土地的划拨性质,对转让方征收土地收益金。

二、办理房产转让需要的费用

(一)、卖方税

个税(按差额20%或全额核定)

土地增值税(按全额1%或累进抵扣计算征收)

印花税(合同价的0、05%)

(二)、买方税

契税(合同价的2%)

(三)、工本手续费(卖方只需手续费)

1、契税:现行政策: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为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3%。

2、所得税: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所得税(有的地方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也有上两种情况2选1的),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如能证明是卖家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征所得税。

3、印花税:90平以上的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五计征;90平以下免征。

4、其他:如登记费、工本费等小额支出。

新闻来源:
点击查看更多 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凤鸣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 网友评论

图片资讯

   

热点资讯

   
资讯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娱乐地产 更多 >>
家装图库 更多 >>
最新上网楼盘 热门团购楼盘
版权所有© 2009-2011嵊州搜房网 浙ICP备09083699号 嵊州搜房网群:77374195(只限中介加入)  嵊州蜗居群:18892046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新房、二手房、出租房的价格等信息仅供网友参考,真实信息要以发布者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