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来,在刚性需求的拉动下,楼市成交量迅速回升。根据住建委的数据,新房、二手房的成交量均创年内新高,成交量呈名显上升趋势,楼市升温几成定局,随之而来的纠纷便不可避免。本文将介绍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怎样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注意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
(一)要核实房产证是暗红本的区一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的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证,而不是乡一级及以下政府部门颁发的所谓的“小产权”证。
(二)要在核实卖房人房产证的基础上,到房产证核发单位,调查房本的真实性、有无抵押查封等情形,上述情况也可通过中介公司去调查。
(三)如果是有抵押的房屋,对于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就要有特别的约定,出卖方往往需要拿买受人的首付款付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这就要求买受人在首付款的条款里格外留意付款时间和用途,明确写明首付款是办理银行解押,有必要一同到银行办理并付款,以防出卖人将首付款挪作他用。再次,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间这就要求,在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时对于权属转移登记的条款一定要确定明确具体的时间和条件,以免扯皮。最后,要对于迟延办理房产证约定高额的违约金,以使出卖人感觉违约需付出高昂的代价,而敦促其诚信履行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注意协议中的交房时间
出卖人交房的问题,常出现的纠纷包括出卖房屋有租户,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租户迟迟不搬出,出卖人想交房但也有心无力,还有就是合同约定内容互相牵制,导致交房受影响,比如有些《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对于交房条款约定如下:出卖人需在办理变更权属登记某某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这样的约定经常是由于权属变更迟延而导致交房迟延,而又无法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这种局面对买受人就会很不利。再有出卖人迟迟不交房,无奈买受人通过诉讼,打赢了官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在不能提供出卖人仍有其他住房的情况下,法院很难对住在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出卖人采取强制措施,故对于出卖人住房状况,在签订协议前要充分了解。
三、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房屋出卖人主体资格问题
买受人要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真正房屋所有权人来确定跟谁签合同,对于不能来的房屋所有权人需要有明确地委托书,而且该委托书一定要写明授权的内容,而不能只泛泛说全权委托某某人办理房屋买卖事宜。另外,需要说明的产权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未必就是个人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经常只写一个人名,但从法律上还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倘若为避免日后纠纷,应当让配偶在知情且同意卖房的确认书上签字。
四、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房屋本身状况
查验房屋内部结构、楼层、朝向、装修情况、房屋年代、房屋周边环境、房屋是砖结构的还是钢混结构的都影响到房屋的价格,对于房屋周边环境要注意查看周围有没有污染源及噪音,尤其是在饭店周边的房屋、。
五、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房产税费问题
说到购买二手房税费的高低主要跟购买的房屋面积、是否首套房及出卖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年代有关。从费用角度,买受人要查验出卖方所售房屋的性质问题,尤其是房改房,还牵扯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所以购房者要综合参考上述房产税费考虑房屋价值的合理性,买到性价比最高的房屋。
二手房买卖牵涉到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税费的收取、房屋产权证明是否齐全等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买房也许只看房屋的位置以及房屋的内部构造,而忽视买房中的法律问题,致使发生一些房屋纠纷。所以,在买卖二手房时,咨询房产律师也是买房的一个重要步骤,律师可以帮助购房者合理处理买房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