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主要是:最高限额从50万元降至35万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停,但开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贷业务
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从35万元提升至50万元,从今年的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有调整,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另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停,但开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贷的业务。
最高限额从50万元降至35万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是按照相关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调整的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方面,从7月1日起,夫妻双方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只有一方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3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另一方面,从7月1日起,暂停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过,如果你是在6月30日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管公积金是否已贷下来,都按照原来的方法执行。另外,从去年开始实行的“按月提取”的政策保持不变。
商贷职工可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商贷
为减轻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根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从7月1日起,我市开通一年一次对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住房商业按揭贷款业务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归还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业务。
这次提取公积金用于商贷的对象,主要是在绍兴市范围内有住房商业按揭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且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
要提醒的是,提取金额(夫妻双方之和)不超过住房商业按揭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上一年度的实际还本付息额(或一次性实际还本付息额);同时,也不得超过申请人和配偶上年度的公积金实际缴存额。职工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本人及配偶有多套住房且同时有住房按揭贷款(或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公积金的顺序为:有公积金贷款的住房须优先偿还,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才可用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按揭贷款,但多套住房的商业按揭贷款不得同时提取公积金偿还,由提取人自定一套。
提取的方式为对月提取,一年一次,原则上要求在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放贷月份申请办理;一年内两次及以上逾期不予提取。
一次性提前还贷提取公积金,须在住房按揭贷款还清之日(政策出台前结清的住房商业按揭贷款除外)起3个月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最后要注意的是,办理对月还贷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日前一年的银行还贷记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一次性提前偿还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提取公积金时,需携带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若夫妻双方均需支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