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为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嵊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和《嵊州市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为认真执行两文件,市建设局于7月25日召开相关业务培训会议,部署我市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工作,两项工作将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较以前的住房保障政策在准入条件上进一步放宽,将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市民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查阅相关文件。符合条件的,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
同时,从今年起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将停止申请,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
另悉,《嵊州市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是针对我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中未购买家庭出台的专项政策,市建设局自8月1日起开展这部分保障家庭的登记,有关家庭可持身份证和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凭证到市建设局一楼住房保障科领取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