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景气不见好转,不断有城市松绑“限购”,个别业主也开始失去信心“弃房断供”。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目前尚无更多数据显示,“弃房断供”成为全国普遍现象。但是,监管部门早已做出预警。
有媒体报道称,5月12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主持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讨论当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是,为防止购房者因为房价下跌而断供,央行要求银行优先确保住房贷款。
而在两周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也表示,“部分地区已出现房企甚至业主违约,一些中小房企的资金链紧张,三四线城市相关信贷风险需高度关注。”
某股份行杭州分行的人士认为,弃房断供只是比较严重的现象之一,房价下跌后有意见的业主非常多,有的开发商迫于压力就会给出一些补偿措施,比如赠予车位或者返还一些装修款。
业主自称“无力还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总部设于广东的某股份行杭州西湖支行近期起诉了同一楼盘的三位业主,均已出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其所购房屋均是杭州昆仑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昆仑之都)开发的以“公馆”命名的高档楼盘。判决书显示,2010年该行向业主章某某发放了310万元的贷款用于购买该房屋,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以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并要求开发商昆仑之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贷款发放后,章某某自2013年9月21日起便未按约定期限按时偿还本金,截至2013年11月尚欠银行贷款本金288万元,利息5万元。章某某违约后,银行便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将其诉至法院。2014年3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受理该案。
该行起诉的另两起案件,业主均是黄某某和赵某某。也就是说,他们起码在该楼盘购买了两套以上的住房。购房时间均是房价较高的2010年,贷款金额323万元,期限分别为15年和30年。业主自2013年9月和12月起便没有还款。
业主在法庭上答辩称,“对借款事实无异议,目前无力还款。赵某某已经支付了三年多的利息,银行再主张违约金不合理。希望昆仑之都能履行保证责任向银行归还贷款,然后再将所购房屋退还给昆仑之都。”
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称,在民间金融高度发达的温州,截至2013年7月末,各类“弃房”案例595例,按揭贷款不良余额为41277万元。其中,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断供出现“弃房”15例;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而对抵押房产“弃房”的有580户。
专家认为“弃房不可取”
至于上述楼盘业主违约“弃房”的原因,开发商昆仑之都法务部人士表示,“我们不清楚,那要问业主自己。”也有中介表示,“这些豪宅购买时价格多在600万以上,1000多万的也很多,很多人购房也是为了投资。现在房价跌了那么多,每个月要还的贷款都是几万元,未来还要还几百万。所以不少人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就算亏损一些首付和已经支付的利息,也还是扔给银行算了。”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出现主动弃房外,更有可能是购房者自身财务出现问题,或者炒房团资金链断裂而“断供”。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因为房价下跌而“弃房”拒还银行贷款似乎并不可取。
北京市立圣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也表示,住房按揭贷款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业主贷款逾期不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后,如果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可以偿还贷款,法院通常会拍卖房产。拍卖所得的资金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第一顺位受偿。如果足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的,剩余的会返还给房主。如果拍卖得的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的,法院还会追缴业主的其他资产来偿还。(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