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1日召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将于12月30日截止,个人缴费标准上浮的同时,将享受到更加惠民利民的基本医疗待遇。
今年10月,新昌全面铺开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第一次社保卡代扣代缴将于11月30日截止,市民可在社保卡内存入足额保费,统一扣缴。根据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提示的需要上门现金收缴的应参保对象,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于12月20日截止。在社保卡代扣代缴和上门现金收缴后,依然未参保的人员,可自愿到农商银行各网点凭社保卡签约存款,12月30日银行将实行最后一次扣缴工作。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从每人700元提高到8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210元提高到260元,财政补贴从490元提高到590元。参保人员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年度起付线为50元。其中,在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门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报销70%,中药饮片、针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5%,其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45%;在县内二级、三级医院就诊,普通门诊费报销10%。
针对重大疾病,2015年度的医保政策也有变化,新增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两个病种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浮5%,最高到85%;在县外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
按照规定,参保对象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中途参保的,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超过规定时间办理中途参保的,个人缴纳全额筹资标准,即财政补贴部分也需个人承担。
记者从11月21日召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将于12月30日截止,个人缴费标准上浮的同时,将享受到更加惠民利民的基本医疗待遇。
今年10月,新昌全面铺开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第一次社保卡代扣代缴将于11月30日截止,市民可在社保卡内存入足额保费,统一扣缴。根据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提示的需要上门现金收缴的应参保对象,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于12月20日截止。在社保卡代扣代缴和上门现金收缴后,依然未参保的人员,可自愿到农商银行各网点凭社保卡签约存款,12月30日银行将实行最后一次扣缴工作。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从每人700元提高到8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210元提高到260元,财政补贴从490元提高到590元。参保人员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年度起付线为50元。其中,在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门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报销70%,中药饮片、针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5%,其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45%;在县内二级、三级医院就诊,普通门诊费报销10%。
针对重大疾病,2015年度的医保政策也有变化,新增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两个病种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浮5%,最高到85%;在县外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
按照规定,参保对象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中途参保的,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超过规定时间办理中途参保的,个人缴纳全额筹资标准,即财政补贴部分也需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