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我市开出首张2000元罚单!
嵊州搜房网 2018/10/19 8:25:32 点击[0] 评论[0] 来源:
[导读]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我市开出首张2000元罚单!
以往城市道路上修修补补、屡挖屡建的“马路拉链”现象屡禁不止,去年年底,绍兴市新出台实施的《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此行为坚决说“不”。《规定》里明确提到“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以及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五年内不得擅自挖掘。”
据此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近期向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卢某
开出了首张2000元罚单
被处罚人卢某系安装自来水管道和阀门的包工头,9月初卢某承揽了我市丹桂路剡江越园57号自来水管道和阀门的安装业务,该小区及附属道路今年5月底才交付并投入使用。
卢某在安装过程中,既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也未尽合理谨慎施工的义务,不仅将载有气泵的一辆货车停泊在人行道上,还动用气泵开挖剡江越园57号店前的人行道,被开挖的人行道长约4.5米,宽约0.3米,共计面积为1.35平方米。
被处罚人的这一擅自挖掘新近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的行为,被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并立案查处,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卢某也及时交纳了相应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城市道路的完好,坚决杜绝“乱开挖”等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争做城市道路设施的守护者、捍卫者、监督者。
责任编辑: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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