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按标题 按内容
首页 > 嵊州楼市 > 正文

来了!物业管理“新办法”下月起将正式实施

嵊州搜房网 2019/6/29 15:28:00 点击[0] 评论[0] 来源:

[导读]来了!物业管理“新办法”下月起将正式实施

各位小伙伴们!

7月要来啦!

暑假也要来了!

7月还有一大波新规&好消息来袭

赶紧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7月10日

绍兴市物业管理“新办法”正式实施

小区公共收支成了“糊涂账”,业委会换届后不及时移交财物,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矛盾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7月10日起,我市规范管理此类现象,将有进一步的具体政策可依。

 

■新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从事强行买卖装修建筑材料、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移交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新办法让业主大会申请门槛大大降低,根据新办法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承担起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事宜。

■新办法规定,业委会及其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业委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

(2)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违法占用物业共有部分;

(4)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

(5)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与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6)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7)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8)违规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9)公开煽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扰乱小区日常生活秩序;

(10)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明确物业公司只“代为管理”。新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这笔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单独列账、独立核算,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

责任编辑:小李

律师声明:凡注明"来源:嵊州搜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嵊州搜房网所有,转载须注明出处;资讯信息仅供参考,内容不代表嵊州搜房网观点。

更多

发表评论

匿名
网友评论
资讯排行
图片资讯更多 >>
热点资讯更多 >>
最新上网楼盘
版权所有© 2009-2015  嵊州搜房网  浙ICP备05038313号-2 嵊州搜房网群:77374195(只限中介加入)  嵊州蜗居群:18892046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新房、二手房、出租房的价格等信息仅供网友参考,真实信息要以发布者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