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绍兴将取消发放契证 缴税仍按原流程
嵊州搜房网 2016/9/30 13:18:46 点击[0] 评论[0] 来源:
[导读]10月8日起绍兴将取消发放契证 缴税仍按原流程
为进一步减少办证环节,简化契税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从10月8日起,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缴纳契税的,将取消发放契证。
不过,取消发放契证并不意味着取消契税,契税缴纳业务仍然照常办理。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绍兴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契税的完税凭证,契证长期以来为我国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契税征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产权登记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物权法》的颁布,全国大部分省市已逐步取消契证发放。近年来,地税部门信息管税水平不断发展,与不动产管理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不断提高,契证作为部门间信息传递的媒介作用趋于弱化, 其存在已无实质意义。2016年,浙江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权属登记办证流程进一步简化。基层征收部门和纳税人也对优化、简化契税征管流程提出了更高要求,地税部门需要采用更便捷的方式完善契税征管,简化办证环节,减轻纳税人办证负担。
据了解,取消契证后,不会影响房产登记,也不会影响房贷业务,纳税人可凭契税税票或契税业务联系单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目前,地税征管系统中可查询房产交易相关涉税信息,契税税票及契税业务联系单上也都记载了相关涉税信息,以满足纳税人的再
责任编辑: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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