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告
嵊州搜房网 2017/9/14 8:50:31 点击[0] 评论[0] 来源:
[导读]嵊州市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告
为切实改善市民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管理,维护小区秩序,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整治工作八个方面内容通告如下:
(一)车库车棚方面,着力解决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改变规划用途,在车库、车棚内从事开店、生产、经营等活动。
2.车库、车棚出租居住。
3.车库、车棚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擅自改建车库、车棚,搭建卫生设施或燃气灶台,安装水龙头、水斗、洗衣台板等洗涮设施。
(二)环境卫生方面,着力解决以下4个突出问题:
1.垃圾未实现分类投放和收集,未按规定及时清运。
2.垃圾桶未足额配置或未保持清洁、完好,周边有散落垃圾。
3.小区内有建筑垃圾和其它堆积物。
4.小区内有污水、油烟等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三)小区秩序方面,着力解决以下13个突出问题:
1.存在违法建筑。
2.擅自搭建雨棚、遮阳棚,影响小区容貌和公共安全。
3.存在破墙开店现象。
4.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5.存在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
6.有流动摊点或乱设摊现象。
7.有乱晾晒行为。
8.在禁止使用蜂窝煤区域的小区内存在使用蜂窝煤现象。
9.在禁止河道洗涤区域的小区内及周边河埠头存在河道洗涤现象。
10.有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小区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发布广告的现象。
11.有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现象。
12.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登高场地未划定明显标志,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或封闭。
13.流动人口未办理居住登记。
(四)楼幢环境方面,着力解决以下6个突出问题:
1.楼道门、窗、扶手、照明灯等设施缺失、破损。
2.楼道保洁不到位,有垃圾和其它杂物堆放。
3.建筑立面及楼道内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墙面污损等现象。
4.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者存在脱落危险,影响建筑容貌和公共安全。
5.违规在高层住宅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6.公共防盗门、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不能正常运行。
(五)绿化管养方面,着力解决以下5个突出问题:
1.绿化修剪维护不到位。
2.绿化枯萎、缺失。
3.擅自毁绿硬化地面。
4.擅自毁绿种植蔬菜或其它作物。
5.绿化区域有垃圾、杂物或有丛生杂草。
(六)车辆停放方面,着力解决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未在规定的泊位内停车。
2.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影响消防等公共安全。
3.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小区道路和公共停车泊位。
4.有僵尸车或在绿化区域停车。
(七)公共设施方面,着力解决以下11个突出问题:
1.道路破损,有坑洼、积水、明沟等现象。
2.路灯破损未及时维修。
3.各种盖子、箱子、杆子损坏,未及时修复。
4.未做到雨污分流,未截污纳管。
5.公共宣传栏破损,公益宣传缺失,信报箱损坏或缺失。
6.楼幢指示牌破损、缺失、字迹不清。
7.娱乐、健身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8.公共厕所配套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未及时冲洗。
9.小区围墙倾斜、损毁、坍塌,隔离栏锈蚀、破损。
10.电梯维护不到位,存在应急电话失效等安全隐患。
11.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缺失,未定期检查、维护。
(八)宠物管养方面,着力解决以下3个突出问题:
1.擅自饲养鸡、鸭等家禽家畜。
2.有流浪犬、散放犬、无证犬。
3.未经审批饲养信鸽。
市民群众发现住宅小区存在以上八个方面问题的,可拨打市智慧城管投诉举报电话0575-83332920;市城管办投诉举报电话0575-8329962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嵊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
责任编辑: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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